通勤营救
最近看了电影《通勤营救》
豆瓣上有趣的评论:
电影的英文原名是 《The Commuter》意思就是通勤者,主要是连姆·尼森的几部电影都是以**营救命名的原因吧。
主角是个转行卖保险的老警察,卖了多年保险也没攒下多少钱,用钱的地方又多,还被辞退了的情况下,接受了一个找人的任务。报酬是$100000,任务描述只有化名普兰不知男女冷水泉下车。
故事就这样在一辆通勤列车上展开了,电影毕竟是电影,最后以完美解决问题告终。但是我不禁要问,自己在电影中的情况时会怎么样,答案是会死很惨,做英雄是过瘾,可是没本事活到最后啊,选啥都是悲剧结尾,更大的可能是妥协了,就像那个假黑人吉他手,然后被代表正义的主角干了,即使成功了也会成为恐怖分子被抓背这一波黑锅。以正常人的逻辑是不可能做到片中这么完美的,主角光环厉害厉害,一遍爽片!